資料來源:內政部地政司

*查詢管道:

1.房仲業者有義務告知;不論是否要買

2.鄰居/鄰里長

3.台灣凶宅網http://www.unluckyhouse.com/

*保障方式:

1.簽立買賣契約時可加註"本屋非幅射屋/海砂屋/且無非自然死亡(含凶殺/自殺/意外死亡或一氧化碳中毒致死)事件;如經查出有前述事情者;本約作廢(或買方賠償賣方XXXXXX元)

2.房仲業者未盡告知義務可要求賠償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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